英譯參考資訊


 目前郵政「路街地名英譯」以遵循交通部在民國八十五年編定之「路街地名統一中文英譯使用手冊」為原則,其內涵係以「注音符號第二式」為主:

國語注音符號第一式:即指ㄅㄆㄇㄈ.....

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:則是以羅馬字母來標示的



摘錄交通部編印之:「路街地名統一中文英譯使用手冊」:

標示地名及路街名時,所有譯音符號皆不必加註聲調(平上去入)

路、街名中具方向性或序數性意義者(如中山北路、中正一路等), 統一採意譯(如Jungshan N.Rd﹒,Jungjeng lst.Rd.)。


路、街、地名英文譯寫格式,採第一個字母為大寫,其餘字母以小寫連接,二字間不空隔亦不以短劃連接(如:長沙街,譯寫為   Changsha St.,而不寫成Chang Sha St.或Chang-Sha St.)。


路、街、地名中加包含非以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改譯之地名時,仍 採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音譯(如:臺中路,譯寫為  Taijung Rd﹒而不用TaichungRd.)。


路、街、巷、弄統一譯為:Road、Street、Lane、Alley,另如   阿里山、陽明山等地名雖其特定名詞「山」,惟其非專指山脈名,且於內政部審定之地圖係為慣用特定名稱,仍統一採音譯(如:阿里山,Alishan)。


路、街名中若有外國人名等名詞,以沿用為原則

   

【我們的無奈】

國內混亂不清的英文路街地名,正如行政院今年多次召開的研商會議,出爾反爾,統一之路遙遙無期........

重要的決策過程歷述如下:

1.教育部邀集各相關部會達成共識,台灣各鄉鎮縣市路街地名英文譯名一律改用「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」來拼音,並擴及公家機關、 建築物與商品名稱,國人護照上的英文姓名也將改用「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」重新拼寫 (88.01.27)

2.爭議多時的中文英譯系統初步定案。行政院昨日召開教改小組會議,決定採行國際通行、大陸全面採用的漢語拼音法。行政院副院長劉兆玄表示,教育部屆時將頒訂統一標準,協調交通部、地方政府修改全國道路譯名。部分有文化、歷史背景及沿用已久的地名,可維持舊譯名。個人姓名的英譯並不強制規定,也未有全面更換護照的規畫。(88.07.27)

3.爾來又有報載,中文英譯統一標準暫時喊停,這教我們如何是好..........